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酱酒产业聚集,今日施行的新规能否推动赤水河流域环境改善?
2023-03-13

备受关注的《贵州省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创新立法,明确酱酒生产环境的法律概念、突出产区保护和源头管控、突出系统治理构建全过程法治保障。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陈莉在2月27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条例》在起草、修改过程中,始终坚持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一起守,推动贵州省酱酒产业高质量发展,解决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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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问题为何突出

赤水河是长江上游重要的一级支流,独特的自然地理环境、气温气候条件、水文地质特点共同构成了优质酱酒的酿造环境。

不过,随着赤水河流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流域酱酒产业不断聚集,出现了环境负载加重、布局规划不合理、产业发展不规范、污染整治力度不够等问题。

据报道,赤水河全流域分布的大量企业存在冷却水溢流、冲洗水直排、废水跑冒滴漏等情况。部分地区酿酒企业高度集中,基本占用了除生活用地之外的所有适宜开发的土地。个别酒厂利用喀斯特地形向地下溶洞排污,性质十分恶劣。

2021年10月,赤水河曾经历过一次生态环境“大体检”,覆盖全流域2.04万平方公里,重点涉及赤水河干流、51条一级支流和72条中小支流,形成“主动脉”“次动脉”“毛细血管”兼顾的系统脉络。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在2021年12月进驻贵州省后反馈,位于赤水河中游的仁怀市白酒企业违法建设、破坏生态问题时有发生,对流域生态环境持续造成威胁。

“《条例》的制定很好地解决了酱酒生产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利用最具价值的酿酒资源,更好地推动了酱酒高质量发展。”贵州省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杨洪民说。

杨洪民指出,《条例》依法保障了赤水河流域的生产环境,切实保障了赤水河流域生态安全,促进赤水河流域绿色发展,满足了赤水河流域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对优美生活环境的需求。



重拳出击白酒产业污染整治


为实现“到2025年,赤水河干流稳定达到Ⅱ类水质”的目标,贵州省对酒企污染整治的步伐从未停止过。

《贵州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提出,深入开展赤水河流域白酒行业污染专项治理,推进白酒行业“四改两建设”(即窖底防渗收集改造、酿酒冷却方式改造、接酒池防渗改造、厂内废水管道改造,建设完善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园区废水收集处理设施)污染整治工程,完成600家以上白酒企业污染整治。

据中国企业数据库显示,截至目前,贵州共有2200余家白酒企业,这意味着近三成的企业将面临污染整治。

陈莉指出,《条例》对“四改两建设”污染整治经验进行深入研究,形成了针对酱酒产业的污染防治新举措。

一是明确赤水河流域酱酒生产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落实环境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按照绿色生产和污染防治规范的要求提升污染防治水平。

二是要求赤水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绿色生产和污染防治规范的要求,统筹组织开展产区内酱酒生产企业的污染整治,督促酱酒生产企业、白酒园区建设完善配套废水收集处理设施,采取有效措施治理窖底、接酒池渗漏及冷却水等污染。

三是明确对不符合环保等相关强制性要求的酱酒生产企业依法实施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处置。

四是要求赤水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因地制宜统筹推进产区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

五是明确酱酒企业产生的废水纳入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应当明确纳管废水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要求,明确委托双方的污染治理责任。废水进入集中处理设施处理超过纳管废水排放浓度限值的,应当进行预处理等。


统筹两条底线


贵州省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推动酱酒产业高质量发展。如何全面推进酱酒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

贵州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胡勇所指出,《条例》以生产环境保护为切入口,立足在保护“一江碧水”自然生态与守护千年传承的特色酿造工艺中,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

胡勇表示,全面推进赤水河流域酱酒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主要从三个方面强化顶层设计、统筹把握:

一是综合考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经济社会与自然生态协调发展需求,规定生产环境不仅包括生态环境要素,还包括生产资源和文化环境要素,对酱酒酿造生产中的水、大气、原料辅料、微生物、酿造工艺等各个要素保护进行全面规范。

二是通过建立赤水河流域酱酒产区保护规划责任落实体系,对产区建设项目管控、加强污染整治、推进绿色生产、建设完善废水收集处理设施等作了规定,不断优化产区空间布局,引导企业向产区内聚集,实现适宜酿造环境的高效集约利用。

三是综合考虑不同规模企业发展需求,规定政府统筹解决企业用地需求、加强企业取用水监管、加强生产原料和辅料种植、加强窖泥窖石等用料资源保护,支持企业依法兼并重组,大力打造贵州“白酒梯队”,促进酱酒产业提质增效。

《条例》为酱酒生产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更加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也为生态环境部门履行好职能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武器。

“一方面,充分运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手段,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加强部门协作联动,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法律制度的刚性。另一方面,充分运用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抓手,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压实地方政府、企业等各方责任,形成共同推进《条例》落实的良好氛围,切实用法治的力量保护好赤水河。”陈莉说。